1. 波本桶的起源故事
有傳(Elijah Craig)係創造波本威士忌的波本之父。 Elijah Craig係浸信會牧師,18世紀時設計波本威士忌最早既蒸餾工法,並係1789年於今日的沃福郡(Woodford County)開設自己既威士忌酒廠
,相傳有一日倉庫生火, 木桶被燒焦, 迫於無奈繼續使用, 反而發現使用燒過的木桶更好飲好多風味, 大受歡迎, 於是好多其他酒廠都開始跟隨用燒焦酒桶釀製威士忌。
2. 波本威士忌歷史
獨立戰爭完結之後,北方十三州聯邦政府為償還戰事債務而徵收重稅(1791),釀酒人因而起義(1794)。但起義失敗,遷移到新建的肯塔基州,繼續以當地盛產的栗米釀酒,以波本鎮為基地,波本威士忌就此誕生。 南北戰爭後,波本威士忌因價廉物美而係全國大為流行,但因真正既波本威士忌以陳年而出名,有不良酒商為減低成本而開始造假酒。
1909年,聯邦政府有史以來第一次訂定聯邦法規,規範波本威士忌生產方式同定義:
i. 必須係美國境內釀造;
ii. 釀酒所用既穀物原料當中,玉米的比例必須為整體51%至80%;
iii. 蒸餾後既標準酒精強度不能超過160°
iv. 陳年時,標準酒精強度不能超過125°
v. 陳年時必須用經碳火烤的全新橡木桶中;
vi. 入樽時標準酒精強度不能低於80°
20世紀初,家庭暴力、酗酒、以酒館經濟為主既政治腐敗等社會問題導致一批反對派人士推行禁酒令。1919年, 美國憲法第十八修正案中全國性授權。被稱為沃爾斯泰德法的賦權法例,制定執行禁令既規則並於1920年執行,全國性禁酒,禁止釀造、運輸和銷售含酒精飲料。並界定了被禁止的酒精飲料類型僅有6家蒸餾廠允許生產藥用酒精,僅有醫師、牙醫及糕餅業者可以購買限量酒精。
1929年,由於經濟大蕭條,政府需要靠酒類製品的稅收來維持財政收入;禁酒令導致黑手黨能夠以私酒獲得龐大利益,執法人員受賄貪污,引發社會好多問題。1933年,美國憲法第二十一條修正案獲得通過,第十八條修正案隨即被廢除。在1964年通過的《美國獨特產物決議案》中,波本威士忌就正式成為美國國酒,地位與法國香檳、干邑;蘇格蘭威士忌等並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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